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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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振华碳素科技有限公司 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 江苏啟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定作合同纠纷 |
法院 | 莒南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临沂振华碳素科技有限公司在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营业部7***00019账户存款33000.00元。 冻结期限为一年,自2019年月日至2020年月日止。 需要续行冻结的,应当在冻结期限届满七日前向本院提出续行冻结的书面申请;履行义务或败诉后应当申请解除冻结。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19-11-14 |
发布日期 | 2019-12-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