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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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市分公司 万年县盛通物流有限公司 临沂市冠翔运输有限公司 安徽省价格鉴证评估协会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法院 | 安徽省桐城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市分公司在交强险和商业险限额范围内赔偿原告万年县盛通物流有限公司车辆损失、停运损失等合计69462.50元,此款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二、驳回原告万年县盛通物流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394元,减半收取1697元,由原告承担837元,被告冠翔公司负担860元。评估费5800元,由原告与被告冠翔公司各负担2900元。重新评估费4000元由人保临沂公司负担(已付)。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8-10-29 |
| 发布日期 | 2019-12-2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