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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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立元智能交通技术有限公司 四川浩特通信有限公司 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财产保全 |
| 法院 | 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查封、冻结或扣押被申请人四川浩特通信有限公司名下价值462735.04元的财产。 人民法院冻结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超过三年。 案件申请费2834元,由申请人成都立元智能交通技术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 裁判日期 | 2019-09-05 |
| 发布日期 | 2019-12-2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