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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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红景天工贸有限公司 陕西达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陕西安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延安虎军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陕西省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7300元,由上诉人延安红景天工贸有限公司、陕西达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19-12-24 |
| 发布日期 | 2019-12-2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