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慈溪金汇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慈溪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18)浙0282执恢1332号 罗群波: 申请执行人慈溪金汇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与你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15)甬慈商初字第01659号法律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慈溪金汇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在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18年11月26日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罗群波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已经按和解协议的约定履行完毕,共计支付了108000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18)浙0282执恢1332号案件执行完毕。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承办人:马利益电话:0574-63912578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7-2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