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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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山西嘉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山西嘉沁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山西省沁水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被执行人山西嘉沁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在山西嘉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持有的80%股权。冻结期间不得有转让、买卖、变卖、抵押、质押等处分股权的行为;冻结期限三年。 二、被执行人山西嘉沁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股权被冻结期间,山西嘉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不得为其办理被冻结投资权益或股权的转移手续,不得向被执行人支付股息或红利。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
| 裁判日期 | 2019-12-09 |
| 发布日期 | 2019-12-2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