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产品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福建省安溪县如意茶厂
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汕头市国苑茶业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产品责任纠纷
法院 北京互联网法院
裁判结果

北京互联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京0491民初21122号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深圳市多业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业务员,住***。

被告: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刘强东,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男,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法务。

被告:福建省安溪县如意茶厂,住***。

被告:汕头市国苑茶业有限公司,住***。

原告***与被告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福建省安溪县如意茶厂、汕头市国苑茶业有限公司产品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6月17日立案。2019年9月5日,***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本案按***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113元,减半收取计56.5元,由***负担。

审判员龚娉

二零一九年九月五日

法官助理李绪青

书记员孙悦

裁判日期 2019-09-05
发布日期 2019-12-13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