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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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山西省旅游汽车有限责任公司 山西汽运集团晋龙捷泰运输贸易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无因管理纠纷 |
| 法院 | 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扣划被执行人山西省旅游汽车有限责任公司银行存款人民币四十二万四千一百六十二元二角一分(包括本金人民币三十五万元,利息五万七千二百一十七元七角一分,迟延履行金四千二百八十七元五角,案件受理费六千五百五十元,执行费六千一百零七元)整,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9-06-14 |
| 发布日期 | 2019-12-2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