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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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高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彰分理处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高州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对被申请人***名下的广东高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彰分理处【账号:800***********950】的账户存款163483.18元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查封。 上述账户存款163483.18万元的冻结期限为一年,申请保全人申请续行财产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七日前向本院书面提出。 案件申请费1337.42元,由申请人***、***、***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7-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