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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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海德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蚌埠市国旅旅游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服务合同纠纷 |
| 法院 |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皖0303民初2486号 原告:安徽海德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马林园,该公司总经理。 被告:蚌埠市国旅旅游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崔文亮,该公司总经理。 原告安徽海德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与被告蚌埠市国旅旅游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旅游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6月4日立案。原告安徽海德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安徽海德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罗珊 二零二零年六月十二日 书记员朱晓芳 |
| 裁判日期 | 2020-06-12 |
| 发布日期 | 2020-07-2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