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淳安县安兴置业有限公司
淳安县电力实业有限公司
绿城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法院 淳安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终结淳安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浙0127民初1610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

申请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期限为二年,其期间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计算。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裁判日期 2019-12-19
发布日期 2019-12-28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