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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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冶金岩土工程勘察有限公司 北京神雾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奎屯市分公司 陕西神雾电力设计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奎屯垦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陕西神雾电力设计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兴化路支行的开户账号为11050160890000000056的账户及账户里的存款8932218.08元。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山西冶金岩土工程勘察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 裁判日期 | 2020-07-08 |
| 发布日期 | 2020-07-2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