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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暴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技术合同纠纷
法院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暴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原告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服务费584557.5元,同时支付延迟付款违约金20万元,;以上共计784557.5元,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

二、驳回原告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暴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9340元,由被告暴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递交副本,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如上诉期满后七日内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裁判日期 2020-04-16
发布日期 2020-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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