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江西省南丰县华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南昌星恒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南昌市全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江西通沃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昌中心支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江西省进贤县人民法院(2019)赣0124民初3065号民事判决; 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昌中心支公司支付车辆损失赔偿款34793元; 三、驳回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昌中心支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1400元,由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昌中心支公司负担639元,***负担761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400元,由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昌中心支公司负担639元,***负担761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05-11 |
| 发布日期 | 2020-07-2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