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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类型纠纷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固安县蕴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河北省香河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00元(已预交100元),由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8-20
发布日期 2019-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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