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隆化县泓源扶贫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隆化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隆化县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2020)冀0825执恢300号 申请执行人:隆化县泓源扶贫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赵明远、赵忠良 关于申请执行人隆化县泓源扶贫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赵明远、赵忠良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6月23日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赵明远、赵忠良于2020年6月29日按照申请执行的标的和要求履行全部义务,并交付执行费7555元。本案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九日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7-2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