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泸州兴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合江县光良建材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
法院 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川0502民初2974号

原告:合江县光良建材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何光良,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胡唯,四川诚沐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县祥,四川诚沐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女,****年*月*日生,汉族,住***。

第三人:泸州兴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邱伟。

第三人:***,男,****年*月*日生,汉族,住***。

法定代理人:姚应吉(***之母),住***。

第三人:***,女,****年*月**日生,汉族,住***。

原告合江县光良建材有限公司与被告***、第三人泸州兴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本院于2019年6月24日立案。原告合江县光良建材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合江县光良建材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裁判日期 2019-7-3
发布日期 2020-07-22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