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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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宜都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宜都地泰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宜昌市宜都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执行人徐小中在湖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81×××28账户内存款人民币1650000.00元,冻结期限为十二个月。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裁判日期 | 2019-04-19 |
发布日期 | 2019-12-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