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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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承揽合同纠纷 |
法院 | 河南省泌阳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滑法全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原告***10,000元及利息(利息以10,000元为基数,自2020年5月13日起至清偿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的150%计算)。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5元(已减半),由被告滑法全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0-6-3 |
发布日期 | 2020-07-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