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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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行政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城乡建设行政管理 |
| 法院 | 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件受理费50元,由上诉人上海申建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贵州基固岩土工程有限公司共同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4-2 |
| 发布日期 | 2020-07-2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