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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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联天目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南京华泰基础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南京正大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南京正大经济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赔偿原告***拆迁安置商业用房损失755365元; 二、被告南京正大经济开发有限公司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给付原告***、***、***拆迁个体工商户经营用房生活补助费98000元;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7488元(原告已预交),鉴定费13559元(被告已预交),由原告***、***、***负担受理费5154元、鉴定费3559元,被告南京正大经济开发有限公司负担受理费12334元、鉴定费100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6-2 |
| 发布日期 | 2020-07-2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