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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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远信贵和商贸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永丰路支行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合江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被申请人四川瑞德更生建设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永丰路支行的银行账号44×××53内的存款150000元。 二、扣押申请人泸州远信贵和商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曾远贵所有的梅德赛斯-奔驰牌小型普通客车(车牌号:川E×××××)一辆。 案件申请费1270元,由申请人泸州远信贵和商贸有限公司承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仲裁,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裁判日期 | 2020-7-13 |
发布日期 | 2020-07-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