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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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广州南方测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服务合同纠纷 |
| 法院 |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川0107民初7713号 原告:广州南方测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缪小林,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段伟杰,四川君合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成都市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曾用名成都市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住***。 法定代表人:张毅,职务不详。 原告广州南方测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成都市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6月4日立案。原告广州南方测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广州南方测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
| 裁判日期 | 2020-7-1 |
| 发布日期 | 2020-07-2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