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岳阳永昌物流有限公司
湖南岳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湖南省岳阳市云溪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共同清偿原告湖南岳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80万元,并支付利息(利息按照借款本金80万元、月利率7.5000999‰,从2018年7月10日计算至债务全部清偿完毕时止);

二、原告湖南岳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抵押物10辆车(车牌号分别为湘F×××××、湘F×××××、湘F×××××、湘F×××××、湘F×××××、湘F×××××、湘F×××××、湘F×××××、湘F×××××、湘F×××××)的拍卖变卖所得价格享有优先受偿权;

三、被告岳阳永昌物流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驳回原告湖南岳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上述款项,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付清。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2220元、减半收取6110元,由被告***、***负担,被告岳阳永昌物流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11-26
发布日期 2019-12-27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