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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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嘉兴宇丰特种织造有限公司                 浙江禾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秀洲支行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申请海事请求保全 | 
| 法院 |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对被申请人***提供抵押的坐落于嘉兴市的房产(他项权证号:嘉房他证禾字第××号)准予采取拍卖、变卖等方式依法变价,申请人浙江禾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秀洲支行对变价后所得款项在借款本金892000元及利息423145.98元(暂计至2019年1月29日,之后按合同约定计算至申请人受偿之日止)、申请人为实现抵押权支出的律师费40000元范围内优先清偿。 案件申请费8498元,由被申请人***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 裁判日期 | 2019-02-18 | 
| 发布日期 | 2020-07-2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