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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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中融汇联(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佳木斯永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中止对永佳新天地X期产籍号为X-X-X-X的X栋X单元X室、产籍号为X-X-X-X的X栋X单元X室、产籍号为X-X-X-X的X栋X单元X室的执行。 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应当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 裁判日期 | 2019-09-09 |
| 发布日期 | 2019-12-2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