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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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赣振建设有限公司 江西峡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区支行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伙协议纠纷 |
| 法院 | 江西省安福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解除对被申请人***在第三人江西赣振建设有限公司处工程款700000元,账号:17×××14,开户行:江西峡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区支行,户名:江西赣振建设有限公司,或被申请人***名下价值700000元财产的查封、冻结。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6-22 |
| 发布日期 | 2020-07-2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