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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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峰峰顺合煤炭洗选有限公司 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有限公司后勤实业分公司 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有限公司 河北纵横工程有限公司 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20765元,由上诉人***负担12850元,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有限公司后勤实业分公司负担7915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06-24 |
| 发布日期 | 2020-07-2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