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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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四川升元光正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峨眉山市源泰商贸有限公司 绵阳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元分行 陕西略阳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终结本院(2019)川0802执恢467号执行案件的本次执行程序。 本次执行程序终结期间,申请执行人绵阳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元分行发现被执行人四川升元光正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峨眉山市源泰商贸有限公司,***,***,陕西略阳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上述情形消失后),可以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期限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
| 裁判日期 | 2020-04-02 |
| 发布日期 | 2020-07-2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