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民事一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韶关市凯捷交通拯救服务有限公司
韶关市中公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韶关中心支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院 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韶关中心支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赔偿范围内支付交通事故损失赔偿款2000元给原告***,限在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付清。

二、被告***支付交通事故损失赔偿款66050元给原告***,限在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付清。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484元,减半收取计1242元,由原告***负担460元,被告***负担782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5-27
发布日期 2020-07-16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