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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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越中支行 绍兴显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浙0602执692号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9)浙0602民初9845号民事判决书,于2020年2月25日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越中支行与被执行人绍兴显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王喜芝、韩学超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中,本案抵押房产由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评估拍卖,本案申请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越中支行优先受偿2478150.63元,本案案件受理费12782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和执行费27182元亦全额分配收取。本案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七月七日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7-1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