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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博乐市上峰水泥有限公司
博乐市聚鑫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
新疆华宝钙业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法院 博乐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博乐市上峰水泥有限公司的起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45903元,退还原告博乐市上峰水泥有限公司。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6-24
发布日期 2020-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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