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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唐山市金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江苏姜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方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嘉利恒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法院(2018)苏1204民初8379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法院重审。

上诉人唐山市金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51000元予以退还。

裁判日期 2019-12-12
发布日期 2019-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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