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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申请诉中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兴安中心支公司
内蒙古科沅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兴安盟和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因申请诉中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
法院 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57160元,由上诉人兴安盟和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07-08
发布日期 2020-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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