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江西省林海实业有限公司 江西浩远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江西广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江西省鄱阳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查封被执行人江西省林海实业有限公司提供的抵押房产(鄱房权证鄱阳镇字第××号、20××43号、20××44号、20××08号、20××09号、20××10号、20××11号、20××23号、20××24号、20××33号、21××61号、20××70号)及被执行人谭婷、余晓斌提供的抵押房产(上房权证上饶市字第××号、30××41号、30××42号、30××43号、30××44号、30××45号、30××47号)。 二、查封期限三年。查封期间不得办理转让、赠与、抵押等一切手续。 三、查封期满需要需行查封的,申请人应当在查封期限届满前十五日内向本院提出需行查封的书面申请;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查封。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19-04-08 |
| 发布日期 | 2020-07-2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