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合肥耀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立即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合肥耀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在银行帐户上的存款人民币总计53718.89元及剩余违约金(之后逾期交房违约金以已交付房款478209元为基数,自2018年8月29日起按照日万分之一的标准计算至房屋实际交付之日止)并支付迟延履行利息(以52363.89元为基数,自2018年8月29日起按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计算至款清之日止),或查封、扣押同等价值的财物;或提取、扣留同等数额的收入。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19-05-07 | 
| 发布日期 | 2019-12-2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