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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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法院 | 余姚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浙江省余姚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浙0281执恢901号 申请执行人:***,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执行人:***,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合同纠纷执行一案,申请执行人***要求恢复执行被执行人***支付269948.44元,案件受理费3311.5元、执行费4714元。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支付申请执行人***执行款220952元,案件受理费3311.5元、执行费4714元;申请执行人***表示余款放弃,同意该恢复案件执行完毕。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7-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