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沈阳医学院奉天医院 亚太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沈阳医学院附属中心医院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法院 |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亚太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十日内赔偿原告***今后护理费41849.50元;(2018年10月24日至2020年10月23日期间); 二、被告***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十日内赔偿原告***今后护理费307.50元;(2018年10月24日至2020年10月23日期间); 三、被告***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十日内赔偿原告***纸尿裤费用2460元(2017年6月17日至2018年9月25日); 四、驳回原、被告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637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8-22 |
| 发布日期 | 2019-12-2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