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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安徽晨辉置业有限公司
安徽恒联典当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2019)皖0104民初9898号民事判决;

二、***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偿付***借款本金1500000元,并自2014年4月5日起,以本金1500000元为基数,按照月利率18‰标准支付利息至借款付清之日止;

三、安徽恒联典当有限公司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安徽恒联典当有限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追偿;

三、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承担按照一审判决执行;二审案件受理费30990.35元,由***、安徽恒联典当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06-09
发布日期 2020-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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