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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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 安阳市利达铁路器材有限责任公司 安阳长江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玉瑞生物科技(安阳)药业有限公司 安阳乾康医药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将被执行人上海玉瑞生物科技(安阳)药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安阳县韩陵乡东见山村(产权证号:09××32)房产予以查封。 二、责令被执行人上海玉瑞生物科技(安阳)药业有限公司、安阳市利达铁路器材有限责任公司、安阳长江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安阳乾康医药有限公司、段兴瑞于本裁定生效后3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评估、拍卖上述查封财产。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20-05-25 |
| 发布日期 | 2020-07-1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