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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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芒果娱乐有限公司 上海七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上海七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在本判决书生效起五日内向原告湖南芒果娱乐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540万元,并赔偿原告湖南芒果娱乐有限公司已支出费用582330元; 二、驳回原告湖南芒果娱乐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88627元,由原告湖南芒果娱乐有限公司承担34591元,被告上海七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承担53676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上海七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8-12-03 |
| 发布日期 | 2019-12-2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