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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开封市大宏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服务合同纠纷
法院 河南省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开封市金明区人民法院(2019)豫0211民初3936号民事判决;

二、准许开封市大宏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一审案件受理费227元,由开封市大宏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承担;二审案件受理费454元,减半收取227元,由开封市大宏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裁判日期 2020-04-27
发布日期 2020-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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