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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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云南红梨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股东资格确认纠纷 |
法院 | 云南省安宁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云南省安宁市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云0181民初799号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迪,北京盈科(昆明)律师事务所律师,特别授权代理。 被告:云南红梨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宁市温泉镇羊角办事处渡船房村。 法定代表人:王晓东,执行董事。 被告:***,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原告***诉被告云南红梨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股东资格确认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5月12日受理后,于2020年5月22日向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报请指定管辖请示。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6月2日作出(2020)01民辖70号民事裁定,指令本案由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管辖。 原告***诉被告云南红梨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股东资格确认一案移送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 案件受理费21400元,全额退还原告***。 审判员冯琳琳 二零二零年六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徐婉君 |
裁判日期 | 2020-06-23 |
发布日期 | 2020-07-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