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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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新湖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北京冠亿佳投资有限公司 安徽省远帆医药经营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 法院 | 安徽省怀远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反诉原告)安徽新湖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支付原告(反诉被告)安徽省远帆医药有限公司借款7850000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 二、原告(反诉被告)安徽省远帆医药有限公司支付被告(反诉原告)安徽新湖置业投资有限公司358500元及利息(以358500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4.35%及计算,从2018年9月5日起至付清之日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 三、驳回原告(反诉被告)安徽省远帆医药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四、驳回反诉原告安徽新湖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74040.5元,减半收取37020.25元,由安徽省远帆医药有限公司负担3645.25元,由安徽新湖置业投资有限公司负担33375元,保全费5000元由安徽新湖置业投资有限公司负担;反诉费203592元,减半收取101796元,由安徽省远帆医药有限公司负担3338元,安徽新湖置业投资有限公司负担98458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1-15 |
| 发布日期 | 2019-12-2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