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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水淮河安徽通润置业有限公司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立即查封、扣押被申请人中水淮河安徽通润置业有限公司银行存款1946444.6元,或查封扣押其同等价值的财产;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裁判日期 2019-12-13
发布日期 2019-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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