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原平支公司
代县快易通运输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三门峡市分公司
三门峡利达物流贸易有限公司
北京君恒保险公估有限责任公司山西分公司
禹州市鹏顺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院 山西省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维持山西省灵石县人民法院(2019)晋0729民初

991号民事判决第二项;

二、变更山西省灵石县人民法院(2019)晋0729民初991号民事判决第一项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三门峡市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赔偿款8600元;

三、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4489.5元,由***负担1801.5元,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三门峡市分公司负担74元,由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原平支公司负担2614元;二审案件受理费2369元,由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原平支公司负担2174元,由***负担89元,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三门峡市分公司负担106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03-26
发布日期 2020-07-13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