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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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君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火炬开发区支行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中山市君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所有请求。 案件受理费4504元(该款原告已预付),由原告中山市君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7-05 |
| 发布日期 | 2020-07-1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