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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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金属及化学研究所 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丹东工务段 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沈阳沈铁联铁路器材制造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丹东铁路运输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丹东工务段的起诉。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沈阳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6-29 |
| 发布日期 | 2020-07-1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