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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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资源集团有限公司 中铁资源集团海西煤业有限公司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西宁泰华建工贸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天峻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中铁资源集团海西煤业有限公司、中铁资源集团有限公司共计1742788.47元存款或查封、扣押等额财产。为期一年。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西宁泰华建工贸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19-11-22 |
发布日期 | 2019-12-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