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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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保中保险公估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吕梁市分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榆林市分公司 汾阳市诚盛源物流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车达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法院 | 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吕梁市分公司(?http:?/??/?www.tianyancha.com?/?company?/?14000052""_blank?)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损失9177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645元,减半收取计1822.5元,由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榆林市分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 西省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1-19 | 
| 发布日期 | 2019-12-26 | 

            




